附件:
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参与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重点服务机构的通知
苏中小综合〔2018〕443号
各设区市经信委(中小企业局),昆山、泰兴、沭阳县经信委(局):
为贯彻落实工信部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服务活动的通知》(工信厅企业函﹝2018﹞190号)精神,按照省经信委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》(苏中小综合〔2017〕966号)要求,有力有序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系列活动,现公开征集一批重点服务机构开展管理咨询诊断等公共服务,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,加快转型升级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类别及基本条件
(一)征集类别
1、管理研究机构:包括院校、科研院所等从事中小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的服务机构。
2、管理咨询机构:包括会计、法律事务所和各类专业管理咨询、服务公司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管理咨询诊断的服务机构。
3、管理培训机构:包括服务中心、商会、协会、教育培训等能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培训的服务机构。
(二)基本条件
1、具有良好资质。原则上从近3年获得国家和省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(星级)平台中征集。
2、经营状况良好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设立时间2年以上,社会信用良好,有意愿开展公益性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活动。
3、服务能力强。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,积累丰富的企业管理服务经验和典型案例,在中小企业基础管理、质量管理、现场管理、流程管控、信息化管理和营销管理等方面有较好的服务产品或方案,受到中小企业的普遍认可,专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,2017年为30家以上中小企业提供管理相关服务。
4、服务绩效好。受服务的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,在经营管理、生产效益、质量品牌、信息化应用、市场竞争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,企业满意度较高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、《2018年度参与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重点服务机构推荐表》(见附件1)。
3、情况介绍。服务机构基本情况、服务内容和产品功能、推广价值以及上年度开展管理服务情况等。提供2-3家在江苏境内服务企业的案例,包括受服务企业基本情况、实施的具体项目、实施成效等。
4、其它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有关要求
征集参与管理提升行动重点服务机构是落实全省中小企业“三计划四行动”重点任务,推进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的重要工作举措。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,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,推荐一批服务能力强、服务质量好、得到中小企业广泛认可的重点服务机构。
(一)对纳入参与年度管理提升行动的重点服务机构,加强政策扶持,优先给予资金项目支持;组织编写服务案例,开展服务推广和对接。
(二)在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每个设区市推荐6家重点服务机构,尽量兼顾不同类别。
(三)各市机构可向所属地经信部门自行申报,省属机构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。请各设区市经信委将申报材料(纸质1份)及推荐表电子版统一汇总后,于6月15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。
联系人:卞春阳,025-86635039,邮箱:habcy@126.com。
附件:2018年度参与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行动重点服务机构推荐表点击下载
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7年6月7日